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301B班王蕊同学退学预处理结果的告知书
日期:2024-07-10 08:00:00 浏览量:76
王蕊同学:
学号2329160120,身份证号620103200501262348,系我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23级学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黄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院文〔2023〕205号)相关规定,你的行为已达到退学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处理事实:你因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3月15日请假一周回家,请假到期后,未返校办理后续长期请假手续;根据院文〔2023〕205号文《黄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休学、复学,第二十条,第二点,一学期请假缺课累计达到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当休学。你已达到此休学条件,但仍未同意办理休学;期末考试临近,辅导员、班委多次督促你尽快返校参加期末考试或办理缓考手续,直至期末考试,你仍未来亲自办理缓考手续,造成期末考试所有学科不及格。
处理依据:根据院文〔2023〕205号文《黄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你已达到文件中第六章退学处理的第二十五条,第二点,一学期内,所修读的课程均不及格;第五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第八点,应该休学而拒不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处理结论:拟退学处理。
请知悉!
根据规定,如你对学院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此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联系电话:0396-2853004,联系人:张军振。
特此告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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