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日期:2009-12-09 00:00:00 浏览量:1447
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也是高校开展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使学生在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能力得到综合训练。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必修课程、修读各类选修课和除毕业论文(设计)之外的其它相应实践环节,成绩合格方可进行毕业论文 (设计)的写作。
2 、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比较专门和比较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具有一定的创见性,必须是作者针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所进行的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新的发展与完善。
4、 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7、按照毕业论文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各项工作,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经审阅合格后参加答辩。
8、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按《黄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黄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的要求撰写。
9、毕业论文 (设计)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院同意后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二、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院)具体组织。各系(院)要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系(院)有关领导、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教学的系(院)领导担任。
系(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安排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
(4)检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总结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各系(院)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2、各系(院)要按学院规定,制定出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3、各系(院)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黄淮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以及各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
4.各系(院)要为学生举办关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选题要求、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讲座。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在系(院)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教学检查、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
6、各系(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每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答辩后一周内收齐,编号编目登记,造册归档。
7、教务处负责协调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总结等管理工作。
三、过程管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一般经过选题、收集资料、调研、实验、教师指导、中期检查、撰写论文(设计)等几个过程。
(一)毕业论文(设计)时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时间按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执行。
(二)选题工作
1、各系(院)应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前,按学院要求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做好学生的选题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和学生自选题目的方式进行。各专业每年所出选题总数应多于学生数的50%左右,便于学生选择。题目应提前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学生公布。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贯彻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选题,课题要紧密结合社会、教学、生产和科研实际,体现应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理工科毕业生论文(设计)选题中,应用型、调查研究型、理论探讨型的题目均应占一定的比例。
4、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写作时间的限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大小适中,难易适度。原则上应以中、小型题目为主,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以次级标题上加以区别。
6、题目一经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7、学生选题结束后,各系(院)要实行开题报告制度。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个开题小组(小组须3人以上),举行多场开题报告会,对每个学生的选题进行评议,确定学生选题符合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8、各系(院)要将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名单、题目以及指导教师的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其职责
1、指导教师的遴选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提名,经系(院)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有较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
(2)可以聘任校外科研、生产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系(院)应指派校内教师专人负责联系,经常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6人。毕业生人数与指导教师不能协调的系(院),经教务处审批后,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可作适当调整。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及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题目拟定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设计)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并提出相应的创新要求。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的写作。
(4)及时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要进行个别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调整与完善写作计划,定期向教研室和系(院)汇报所指导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
(5)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作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评定成绩,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按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毕业班学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2、毕业论文(设计)不允许两人或几人合写。
3、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4、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指导。
5、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6、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论文或设计报告,并参加系(院)举行的答辩。
(五)检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阶段,各系(院)要对该阶段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填写、选题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检查应有书面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教研室和系(院)汇报。
3、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1、论文撰写
- 写作要求
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题目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拟定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学生必须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一般科研论文规范的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具体要求为:
(1)观点和论据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学术的探讨符合科学性和逻辑性。
(2)对论文(设计)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以解决。
(3)注意收集有关资料,要特别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运用,论证严密,结论正确。
(4)研究方法正确,实验步骤、方法合理,数据资料完整,图表清晰。
(5)文字通顺,表达清楚。
- 方法步骤
(1)开题阶段。第七学期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各系(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适当提前,若调整时间,需报教务处备案);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了解课题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系(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2)准备阶段。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根据开题报告制定工作计划,提出研究(实验)方法,获得研究(实验)结果,进行材料分析和数据处理,并写出提纲。
(3)撰写阶段。在阅读、调查、研究、实验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提纲要求,写出初稿;对初稿需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经指导教师审阅,准予定稿;系(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4)答辩阶段。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各系(院)须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由主任委员主持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2、答辩委员会职责:
(1)组织指导答辩工作,提出答辩程序及要求;
(2)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确定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设计)评比的学生名单;
(4)对答辩小组评定的成绩进行复审及裁定。
3、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校内教师为主,委员应具有讲师以上(包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包含硕士)学历。也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答辩委员。
4、根据工作需要,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5—7人,最低不少于3人,设组长一人,组长一般由系(院)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
5、系(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备案,各系(院)在答辩开始前张榜公布。
6、答辩前学生应将成果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送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成果进行认真审查,根据相关标准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
7、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设计);
(4)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在文字上或其它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8、答辩前一天,系(院)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9、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先报告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再由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
10、答辩委员会(小组)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11、答辩委员会(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答辩的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答辩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答辩记录由系(院)存档。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或学分。
2、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3、所有论文(设计)都要求指定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评阅人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4、在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和成绩的基础上,答辩委员会(小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标准集体评议,确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形成的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5、系(院)答辩委员会必须对所有论文(设计)进行终审,确定最终成绩。成绩采用五级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评定,从严掌握优秀标准,对确实不够学位水准的论文(设计)不能给予通过。
6、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设计)限时进行修改或重做,完成后,再次进行答辩(仅有一次机会);无故不参加答辩者不允许再进行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90分及以上):15—20%,良(80-89分):30—35%,中(70-79分):25—30%,及格(60-69分)及以下(59分及以下):15—30%。各档次成绩须参考下列基本要求评定:
优秀: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针对性强,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鲜明,紧扣主题,中心突出;概念清晰,运用正确;论述全面、正确,论据充分,说服力强;内容丰富、充实,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完整,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有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美观,符合国标,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
良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较新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明确,中心突出;概念清晰,运用正确;论述正确,论据较充分,有一定的说服力;内容较丰富,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较完整,逻辑性强,层次分明;结论或成果正确,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较流畅正确。
中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较新颖,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观点明确,中心较突出;能正确运用概念;论述较正确,论据较充分,有一定的说服力;语句精炼,文字通顺;结构较完整,层次分明;取得某些成果;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选题有新意;观点明确,中心较突出;能较正确地运用概念;论述较正确,有一定的说服力;文字通顺,层次分明;结果或成果在非主要方面存在一些缺陷或差错;工程绘图图面一般,基本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欠佳,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
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表现差,不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设计)题目的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论据)有原则性错误,论证模糊;文字书写零乱;工程绘图图面欠清洁,与国标不完全符合;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答辩时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确叙述和回答问题。
六、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图纸、参考文献、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购买的参考书、试验数据、运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磁盘、图片资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将资料上交单位,各系(院)将电子文档全部刻成光盘存档,保存至少五年。对于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保存问题,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拥有著作权,并有权将其版权和相关数据用于信息交流、资料汇集等工作。
七、其它
1、学院将根据有关实践教学规定,按学生规拨付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供学生购买资料、消耗材料、调研、复印、上机等使用。其它费用学生自理。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黄淮学院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