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普通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02 08:58:38  浏览量:968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函〔201962 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对我校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中有关普通师范专业认证(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一级监测相关数据的核验工作,请各相关学院上述师范专业负责人认真核对教育部评估中心反馈的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有关“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的15个指标要求,认真核对已填报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尤其是对“未达标”“经费填报的单位(万元)”“数据项为空”等异常数据问题进行复核校验、全面分析和查找原因。

二、对确因数据填报、边界理解、专业遗漏等问题需要修改、增加或删除已填报相关数据信息的师范专业,请填写“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反馈表”(见附件)。

三、确需修改数据的师范专业,请把修改决定意见按要求填入附件1。并做好相关14张数据表格填报的准备工作,等待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通知、组织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数据表。

四、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是师范类专业申请认证二级的重要参考,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数据复核工作,认真核验,保证客观性和准确性。

各相关学院按要求于439:00前将附件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0396-2693529;2693629

附件1和2.docx

教师函〔2019〕62号——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一级监测报告数据核验的函.pdf

                                                       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