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协会简介

日期:2005-06-09 00:00:00  浏览量:2362  

 

我们的路,由我们自己走出来;我们的未来掌握在我们的手里,我们有活力,激情,我们供奋斗!---------座佑铭

 

会计协会(accounting  of Association)是隶属于黄淮学院社团联合会专业指导类的一个学生团体,由经济管理系主任弯红地教授担任指导老师。取中文“会计协会”为名,简称“会协”,,以帮助会员掌握一定量的管理理论和技巧,提高会员管理素质和能力为己任,以提供实践管理机会、拓宽会员知识面和促进会员自我发展及自我提高为目标,积极发展校园文化,努力为同学们提供丰富的第二课堂。会计协会是一个专业会计知识为主,设计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内容综合性学生社团,协会作为一个专业特色协会,本着丰富校园生活,宣传校园文化,增强与社会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的综合能力,以:“比拼职业技能,燃烧创业激情”,作为会计协会的宗旨,以“传播会计知识,倡导科学理财,培养投资意识,”作为会计协会的任务。我们充满青春,活力,激情和对会计知识专业的热爱,我们将会举行内容丰富的活动来丰富会员的在会计方面的兴趣,巩固大家的专业知识,为同学们今后在社会实践中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同时希望有更多的历练,更多的挑战更多的精彩,更多的快乐,并希望与同学们共同努力,在学习和实践中超越自我。我们的发展口号是:“为会计扬帆,为梦想起航。”

会计协会将携新老会员一起,共同挥洒激情与汗水,开创会计协会的美好未来,使之成为广大热爱管理的青年学子学习管理知识的园地,展现才干的舞台,不断进步的踏板。

 

 

黄淮学院会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  会计协会(英文名acconuting  of Association,简称未管(aa);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  学术交流性质的社团;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  组织会员进行管理知识的交流与探讨 ;

第四条        本社团是黄淮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黄淮学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黄淮学院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管理知识的学习活动

 (二)相关赛事的举办和参与

 (三)户外拓展活动

 (四)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黄淮学院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思想健康向上;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社团招新小组审查通过;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其他权利;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其他义务;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为社团理事会,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 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 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四)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对外代表本社团;

(四) 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分管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社会赞助;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黄淮学院规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会长、副会长、三名本社团执行机构成员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黄淮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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