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2”分段制学生学习的安排意见

日期:2009-03-12 00:00:00  浏览量:993  

 

各有关部门、系()

根据我院与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举办“3+2”分段制高职班协议书,为做好今年以上两校“3+2”分段制学生转入我院进行专业阶段学习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1. 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的“3+2分段制学生编入计算机科学系,学习会计电算化、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专业的“3+2分段制学生编入经济管理系;能够单独编班的应单独编班,不能够单独编班的,可插入今年招收的专科班学习;该部分学生的学号由学生所在系(院)根据我院学号编排的要求编入相应的专业。
  2. 各有关部门、系(院)应做好“3+2”分段制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3. 各有关部门、系(院)应做好“3+2”分段制学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材选用工作,并将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征订单及时报教务处教材科。
  4. 各有关系(院)应做好给“3+2”分段制学生上课的教师安排工作。
  5. 各有关系(院)在安排教学时应注意与中专教学进程计划的衔接。
  6. 3+2”分段制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我院2008级相应专业新生的交费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