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日期:2019-05-21 00:00:00  浏览量:2761  

各高等院校、党校,驻豫军事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严把结项成果的质量关,有效树立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权威性,决定从201511日起,对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决策咨询项目和年度项目)结项成果实施文本复制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结项成果。 委托省内某权威机构对省社科规划结项成果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文本复制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5.0版)”。重点审查结项成果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研究目标,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是否规范。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0%(含)视为通过,进入结项程序。对存在引用其他成果却未按规范标注或复制比检测超过20%(含)的项目,课题组要在三个月内修改后,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二次查重,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结项鉴定。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

二、结项材料要求及查重费用。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结项材料,分别按其管理办法及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

年度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1、《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2、成果简介3份,

  3、最终成果5套(2份实名、3份匿名)、匿名最终成果装订含研究报告和发表的论文2篇(匿名隐去姓名单位)

  4、复制检测报告。由检测单位出具盖红章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总复制比不超过20%。文本复制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5.1版)”。

  5、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内容电子版(word文档),一并发送到科研处信箱keyan@huanghuai.edu.cn。省社科规划办将统一分批进行检测查重。邮件及附件文档主题:单位+姓名+项目批准号。

  首次文本复制检测费用由省社科规划办从社科规划基金中支付,第二次检测费用由该课题组承担(需缴二次查重费300元)。

三、奖惩措施。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各管理单位报送的结项审批材料建立诚信档案,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对首次文本复制检测不超过10%(含)的项目负责人,在河南社科规划网上予以表扬,其研究成果摘要优先刊发省社科规划《成果要报》,并以此作为评定结项鉴定等级的重要依据。同时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新的社科规划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第二次文本检测复制比仍超过20%(含)的项目将给予终止或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特别严重的,对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成果管理作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课题组成员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检查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检查,增强潜心钻研、争出精品力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和消除“重立项、轻科研“的现象。各课题组要牢固树立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道德修养,恪守学术规范,力推优秀成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省社科规划项目声誉。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