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日期:2019-05-07 00:00:00 浏览量:893
根据《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市直局委(县区)以上单位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天中论坛》采用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被市(厅)级领导或县(处)级以上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2.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省驻驻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论著,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申报,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则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较详细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文章应有中文翻译件。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能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被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和评奖方法步骤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方法和步骤:
评奖分三个阶段进行:个人申报,单位审验,市评奖委员会定评。
(1)个人申报: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将个人符合评奖范围的成果按要求填表,向单位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者的同意,仅有部分作者同意申报的项目不予评选,每项成果的申报人员最多不能超过七名。
(2)单位审验:个人申报的成果需经科研处审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市评奖委员会定评:在各学会和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评奖委员会评委详细审阅每项成果,认真进行评议和定评。
四、申报受理时间
5月17日前为申报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广泛宣传,把工作做深做细,圆满完成这次评奖工作。
2.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3. 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科研处,上报时按个人申报表、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含杂志封面、目录、文章;网站采用含文章上报网上全景截图材料;采用材料含被采用证明、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5份,每一项成果报送(原件1份、著作5本)时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内,单位汇总简表及其电子文档各一份(带U盘或发电子邮件)。
4.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5. 电子文档发送至keyan@huanghuai.edu.cn
联系人:孔老师 江老师 联系电话:2853548
附:关于开展2018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doc
1.《2018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2018年度驻马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