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29 00:00:00 浏览量:95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和《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1、工作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制定答辩方案,并填写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表,答辩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答辩期间,教务处将进行检查。
2、资格审查。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重复率检测情况,严格审查答辩资格。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先检测,合格以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
3、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最迟2019年5月24日完成并提交答辩成绩;5月31日前交质量分析报告(纸质稿及电子文档)。
4、归档管理。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表格等相关材料作为教学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
二、论文检测
1、检测范围。 拟申请答辩的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检测方式。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分配“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二级管理员账号和检测次数。
3、检测标准。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
请各学院根据《黄淮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要求,推选2019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于5月31日前把推选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认真对待,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