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日期:2019-04-08 00:00:00  浏览量:591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济管理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1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并报送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2按照学院有关教学文件要求检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情况。

3组织和参与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活动。

4参与学院范围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

5组织学院教风、学风和师资状况调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

6学院教学督导组在行政上接受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学教学督导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指导。

7听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学院领导、学反映,本单位的问题学院领导负责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后协调解决。

8完成学院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