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制度
日期:2019-04-08 00:00:00 浏览量:591
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全院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1.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并报送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2.按照学院有关教学文件的要求检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情况。
3.组织和参与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活动。
4.参与学院范围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
5.组织学院教风、学风和师资状况调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
6.学院教学督导组在行政上接受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的指导。
7.听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向学院领导、学校反映,本单位的问题学院领导负责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学院领导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后协调解决。
8.完成学院和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