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淮学院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16 09:30:41 浏览量:752
为加快实施重点学科提升计划,进一步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学科体系,培育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提供学科支撑,根据《黄淮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院字[2012]235号)和《黄淮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遵循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突出应用,培植特色,绩效优先,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倾斜。
二、立项数量
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5-7个。
三、立项条件
1.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学术队伍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人员。
2.已形成2-3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3.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在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的优先立项。
4.申报学科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近五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丰富的科研成果。学科组成员已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项以上,科研经费纵向10万元或横向30万元;在本专业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0篇以上;获得市厅级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或国家专利2项以上。
5.学科点的专业支撑充分有力,本科生培养质量高,教学改革成绩突出,协同创新优势突出。
6.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承担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7.具有相关的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 学院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个,已立项建设的第一批、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和省级第八批重点学科不再参加申报;
2. 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公开答辩;
4. 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5. 学校审议并批准立项建设。
五、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1)《申报表》3份,用A4纸双面打印;(2)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其中,支撑材料包括《申报表》中所列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等,请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合订本,胶装。(3)《申报学科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
2.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名称为(学院名称+重点学科),电子文档夹中包括以下三个文件:(1)每个学科《申报表》的WORD和PDF版本(PDF材料须包含学院公章扫描页)(文档名称为:学科名称+申报表)(2)支撑材料(文档名称为:二级学科_学科名称_学院名称_学科带头人+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严格按照以下规则命名:二级学科_学科名称_学院名称_学科带头人,压缩成RAR格式。(3)《申报学科汇总表》(文档名称为:学院名称+汇总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科研处信箱:hhxykyc2016@126.com
3. 报送时间。各学院必须在9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及《申报学科汇总表》(见附件1.2.3))按要求报送。
六、其他要求
1.申报重点学科的所有资源(包括学科团队成员、教学科研基地、设施条件、教学科研项目及其成果等)应为本单位实际拥有的资源。
2.各二级学院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 本批重点学科建设周期3年,自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止。
4. 联系人:刘会超老师,联系电话:0396-3853548
附件:
科研处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