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日期:2012-12-05 00:00:00  发布人:经济管理系  浏览量:30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顶岗实习、专业实训和半工半读等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原则

  1. 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原则。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体现了教育的基本规律,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途径,院外实践教学基地为实现“三结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场所。
  2. 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原则。利用实习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拓展就业渠道;基地可以从毕业实践教学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凭借学院的技术力量提高基地生产水平,增加基地经济效益。
  3. 先进性原则。院外实践教学基地应能展示生产经营的新成果、新典型,具有区域代表性,能体现现代科技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
  4. 动态发展原则。稳定核心基地,发展松散型基地,实现院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动态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的基地可以相对固定,而有些基地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以保证基地的质量和合作效果。
  5. 专业适用性。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6. 相对稳定性。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7. 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院、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

二、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条件

  1. 能够满足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
  2. 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实践教学经费开支。
  3. 能够满足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条件。
  4. 能够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三、经济管理系职责

  1.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2. 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指导书,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3. 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实习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

  1. 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 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 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4. 指定专人,配合系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并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5. 为教师提供部分实践岗位,承担“双师素质”教师的培训任务。
  6. 提供行业企业发展动态,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定。

五、建立程序

  1. 根据本系各专业实践教学的要求,了解能够提供实践教学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确定拟联系的目标单位。
  2. 我系与目标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建立基地意向;填写《合肥学院院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申请表》,报学院教务处。
  3. 对符合建立实践教学条件的拟建基地,由学院或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协议书一般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践教学师生的食宿与学习安排、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一式四份),由学院办公室、教务处、我系和实践教学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4. 正式签订协议的实践教学基地,经过一年的合作,学院对评估检查合格的院外实践教学基地挂 “黄淮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标牌。
  5. 对协议到期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六、基地管理

  1. 本系根据专业建设规划、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等要求和学科的性质、特点,具体负责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 制定相应的实习教学基地建设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对基地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本系每年应对所属院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合作等情况做出总结,分析实践教学基地作用与效果。研究新的基地成立和原有基地的保留与撤消。
  3. 根据本系实习教学基地建设情况,对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通过教学成果评定等形式给予表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作为我系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4. 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设立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于院外教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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