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八大举措促大学生就业

日期:2009-12-15 16:08:43  浏览量:415  

教育部近日出台8项举措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
        这8项举措是:

  --不松懈,不动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教育部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

  --努力扩大各类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规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和地方项目的规模;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积极推动在全国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吸纳20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服务外包领域扩大到金融业、语言服务业等行业;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

  --积极开辟新渠道。教育部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加快制订地方性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进一步清理毕业生到这类企业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

  --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新的支撑平台。同时,力争为大学生创业出台优惠措施。

  --提升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高等学校要对就业指导工作在人员编制、服务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高校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应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援助特殊群体。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各类高等学校要科学确定办学定位。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继续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教育部门将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将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

  --积极引导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就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